| 兩年前摯友勉勵我,希望我作個會寫書的院長。自從扛起這責任,閱讀和寫作的空間小了。雖然心裡有幾個意念,好些甚至已經寫得三三四四(=唔三唔四),只是現在這個意念「新約神學」最得我心。但卻想放下傳統進路,另闢蹊徑,所以一直戰戰兢兢、惶惶恐恐……
引言 魯益師在《如此基督教》裡,用了約一千字、五頁不到的篇幅談「時間」,[1]他藉以下文字結束他的討論: 這【時間】想法對我極有裨益。若它對你無助,閣下大可置諸不理。雖然這是許多偉大和智慧的基督徒的想法,也沒有違反信仰的章程,可說是「基督信仰的想法」,但聖經或許多信條都沒有提及。所以,就算你不接受它、甚至不去想它,也無損你是完美信徒的事實。[2] 魯益師的智慧和學問,不論在教會內外,為世紀以來罕見。但上述引文的結論不無斟酌之處。無疑,教會歷來許多信條並未提及時間,至於時間不見諸聖經內容,這點倒是極有討論空間。聖經當然沒有開宗明義地以哲學、物理學等方式討論時間,但有關時間的形式(如家譜、歷史)和意念(「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昔在、今在、永在」、「永永遠遠」、「千年」等),不僅出現頻密,也是明顯得很。 另一方面,如魯益師所言,不接受、不思考時間未必對信徒的心志和生命品格有甚麼影響。但在他意簡言賅的五頁討論裡,就舉了幾個例子,說明時間的觀念和了解,使人對神的臨在、禱告、道成肉身等信念造成困擾—神如何能在同一時間聆聽萬人的禱告?怎樣同時臨在不同的地方?超越時空的神如何成了受時空所限的肉身?所以,儘管時間的討論抽象難懂,不為多數信徒所感興趣,甚至討論過後也不見得能解決問題,從思考時間進入信仰討論、以致經文詮釋和神學整理,並非象牙塔的學術研究,而是的確對信仰思考和生活大有裨益的透鏡。[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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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論壇》剛刊出一篇文章「教會,你能為性侵犯受害人討回公道嗎?」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72659&Pid=2&Version=1291&Cid=641&Charset=big5_hkscs
在網絡織構而成的生活空間,這篇文章將如漣漪般轉載傳開,至終卻被另一塊石頭擊撞而起的漣漪所蓋過……信仰群體內發生類似的事情是第一遭嗎?單就今年,審結和正在審訊的至少就有幾宗。就不要說過去已經發生過的了。
我不知道該用甚麼字眼形容我的心情。
教會最熱衷社會裡有關性的議題:八十年代旺角設紅燈區的議題、色情刊物,世紀初的「斷背山」、個別報刊的風月版,以致近期藝人未婚懷孕和早前到港演出的Lady Gaga,教會和機構不是在報章賣廣告,就是開記者招待會,呼籲信眾抵制抗衡,猶如黑暗世代的明光。但對於牽涉信仰群體權貴者的凟職濫權、性侵犯的案件,卻從來沒有誠實公允地面對,遑論對被罪者和會眾甚至社會道歉。教會,至少是我所認識的香港教會是「信仰分裂」的。
我所認識的教會,愈來愈沒有生命和能力。過去十年,我甚至覺得教會與那些為維護自己利益而張牙舞爪的鄉紳沒有太大分別。再多的大型聚會、再頻密的報章禱告、更多的高官藝員見證,只顯出教會勢利、看風駛里(注:無法輸入正字)。在教會內,沒有聖道,只有關係、網絡、利益、教牧相衛。教會已經淪落為既無異象、也乏品味的街坊福利會。
當然,我說的教會並不是那有由基督買贖、藉聖道洗淨的群體,而是那由「街坊組長」所操控的組織機器。這種組合產生的已經是結構性的罪,是將會不斷延續罪惡的機構。這不是說它會實實際際地行惡,而是合理化惡。最可怕的,是扭曲經文和信仰而合理化不義和剝削。這結構罪體,將聰明地、義無反顧地站在高牆旁邊,遠離那脆弱、愚拙的雞蛋,忘記教會的標記十字架(林前1至2)。
為了鞏固福利會,街坊組長段章取義地曲解經文,為要合理化罪惡、欺壓弱小、漠視不公。以下是常見的謊謬理由: 1. 順服掌權者(無論他作了甚麼,他總是神所膏立的人) 2. 家醜不外傳(不要失見證) 3. 愛心(愛包容罪) 4. 誰可以扔石頭(誰沒有罪呢?)
這些年間,從政治議題到民生,信仰賦予的勇氣、憧憬、盼望和力量,有那些可以從教會瞥見?愈是不公、愈是懸殊的事件議題,教會愈是沉默,愈愛靠大邊。想來想去,我只想到一條出路 信徒必須醒覺,打破結構罪體 街坊組長必須悔改,不作自肥的牧人(以西結書34) 求主憐憫,牧養我民
明光社諸公: 懇請就教會的黑暗發光發言。眼下的教會恐怕要比社會還黑暗。 約翰福音九章39-4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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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連幾天都講道。 周五晚在聖公會講大齋培靈系列,已經是連續的第四周了。下周五早上的受難崇拜就是系列的終結。 周六下午在一個按立禮講十分鐘的信息。 今早在崇拜裡講。 接著下來也是一周裡有好幾個講道…… 求主憐憫,一周內預備幾篇信息的確不易。加上會議、面談和講課和批改作業測驗,得抖擻精神了。 明天一定要跑五千,為自己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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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省下堵車的時間,沒順風車的日子,我都會坐早上第一班的巴士。 周一早上六點正,上了沒幾個人的車,慣常地坐在上層樓梯後的第一排。安頓下來,就閉目安靜。不久,有人輕輕推了我一把,說:「是你把雨傘留在車上吧?」「……」我一下子沒能回應。那是一個月前的事了。我把摺傘放在身邊,沒想到下車時就給忘了。「是的。」 「你明天還是坐這班車?我把傘還你。」 「……噢,謝謝!」我真的不知道怎樣回應了。 他替我保管這破雨傘達一個月之久,還一直在等我出現,真的感動了。 看著他下車,向他微笑,說「謝謝你。」 「記著,明天第一班。」
周二早上,坐上了第一班,可他沒有出現。
今早,坐上了第一班車。安頓下來,就閉目安靜。 不久,有人輕輕推了我一把。眼睛掙開,就是那離開一個月的雨傘。 「謝謝您。」 他笑笑,點了下頭,沒說甚麼。就往最前面一行坐下來了。
他在聖安德烈村下車,比我下車的地方還要早兩個站。 他微笑向我點了頭往下層去了。我拱著手,向他道謝。
「……他比我早下車,怎麼能檢起我遺留的雨傘?」 到這一刻我還真的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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